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按揭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几年了,和伴侣因为房子归属问题有点分歧。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在法律上能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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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它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该房屋仍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是因为婚前支付首付和办理贷款的行为,可看作是一方对房产的前期投入和债务承担,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资金投入。
要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双方在婚前就有共同购房的意愿和出资行为,婚后又共同承担还贷义务,整个过程都体现了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权益。
另外,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从约定生效时起,该房屋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 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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