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实施诈骗行为但最终未获取到财物的情况下,是否能认定为诈骗既遂呢?

最近遇到一个案子,有人计划实施诈骗,也着手去做了,但最后没拿到钱。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诈骗既遂,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诈骗犯罪
  • #犯罪未遂
  • #犯罪既遂
  • #刑法规定
  • #诈骗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施诈骗行为但未获取到财物的情况下,不算既遂,而是属于犯罪未遂。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在诈骗犯罪中,“得逞”通常意味着诈骗行为人成功骗取了他人的财物。 从法律条文来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根据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相关规定,对于诈骗未遂的情况,由于犯罪分子并未实际取得诈骗所得的财物,也就是未达到诈骗犯罪的既遂状态。 例如,张三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企图骗取李四的钱财,李四在识破张三的骗局后,没有将钱交给张三。这种情况下,张三已经着手实施了诈骗行为,但由于李四的识破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张三未能得逞,所以张三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而非既遂。 总之,诈骗没到手不属于既遂,而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