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负全责,检察院相对不予起诉的情况下,驾照会被吊销吗?
我朋友发生了交通肇事事故,导致他人死亡,自己负全责,后来检察院相对不予起诉。现在他很担心自己的驾照会不会被吊销,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驾照到底会不会被吊销,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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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负全责,检察院相对不予起诉,驾照仍有可能被吊销。 首先,需要明确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主要是针对刑事法律责任而言,并不意味着免除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交通肇事案件中,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即使检察院因某些原因(如犯罪情节轻微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只要该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可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若还存在如无证驾驶、严重超速、醉驾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可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导致驾驶证被吊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驾照是否吊销需综合具体案件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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