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胸部骨折该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胸部骨折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流程。下面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事故责任的划分是赔偿的基础,需要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接下来,我们看看赔偿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胸部骨折的情况,医疗费是指因治疗胸部骨折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需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作为证据。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胸部骨折造成了残疾,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相关标准,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受害人因伤致残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最后,关于赔偿的流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同时,要及时就医治疗,并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在治疗结束后,如果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可以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然后,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鉴定结果,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交通事故胸部骨折的赔偿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