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交通事故按造成的损害后果可如何分类?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撞车了,想了解下交通道路交通事故按照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怎么分类的,这样我能清楚自己这次事故的情况,心里也有个底,也不知道分类依据是啥,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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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交通事故按照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这类事故通常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程度较轻,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快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轻微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在一般事故中,人员的受伤情况相对较重,处理过程也会比轻微事故复杂一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责任等一系列工作。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处理程序更为严格和复杂。需要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同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和民事责任的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等相关罪名有明确规定,如果在重大事故中驾驶员存在违法行为并导致严重后果,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最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类型,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和相关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理,包括救援、调查、善后等工作。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追究也会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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