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门诊是否有赔偿?
我之前遭遇了交通事故,去门诊看了病。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交通事故导致去门诊看病产生的费用等能不能得到赔偿,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门诊到底有没有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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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门诊治疗通常是有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对受害方因事故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门诊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门诊的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门诊进行诊断、检查、治疗等所花费的费用。只要这些费用是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害直接相关的,并且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通常都可以要求赔偿。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头部受伤,去门诊做脑部CT检查的费用,就属于合理的赔偿范围。 除了医疗费,还可能涉及到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为去门诊看病而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责任方也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则根据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来分别计算。 此外,交通费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受害人去门诊看病必然会产生交通费用,合理的交通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交通费用的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要与看病的时间、地点等相符合。 总之,交通事故门诊是有赔偿的,但受害人需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以便在主张赔偿时能够提供充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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