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由谁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在医院治疗产生了不少医疗费。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对方车主,还是保险公司,或者有其他规定?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到底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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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赔偿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事故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医疗费。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也就是说,只要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其次,如果事故车辆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当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时,超出交强险部分的医疗费,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例如,经过交警认定,对方车主承担70%的责任,那么商业险保险公司会在其保险额度内,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70%医疗费进行赔付。 再者,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总额都不足以覆盖全部医疗费,那么剩余的部分就要由事故责任方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比如对方车主负主要责任,就需要他个人支付剩余费用的大部分;若你也有一定责任,你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 另外,如果是双方都有过错的交通事故,双方需要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是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那么故意一方将承担全部的医疗费赔偿责任。 总之,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要依据保险情况和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最终的赔偿主体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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