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后医药费由谁先垫付?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车祸,现在在医院治疗,但医药费的问题让我很头疼。我不知道这笔费用该由谁先垫付,是我自己先承担,还是肇事方来付,亦或是保险公司会提前支付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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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祸发生后,医药费的垫付问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这是为了保证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其次,对于肇事方而言,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强制要求肇事方必须先行垫付医药费。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肇事方存在过错,出于道义和后续处理的考虑,很多时候会先行垫付一部分费用。并且,若肇事方承担事故责任,其垫付的费用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是可以进行相应抵扣的。 再者,对于伤者本人来说,如果保险公司和肇事方都没有及时垫付,伤者自己也可以先支付医药费进行治疗,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责任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比如可以在治疗结束后,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损失。 此外,如果事故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也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比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形。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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