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住院医疗费由谁支付?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在医院住院,每天的医疗费开销很大。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先垫付,还是肇事方直接支付,又或者保险公司会负责?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住院医疗费的支付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那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有义务垫付抢救费用。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有限的,在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也就是说,在这个额度内,保险公司会先行垫付相关的抢救费用等。 其次,如果肇事方有过错,那么肇事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剩余的医疗费用,若肇事车辆购买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商业险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就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另外,受伤者在紧急情况下也可能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等后续责任认定和赔偿程序确定后,再向责任方进行追偿。比如,有些情况下无法及时确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还未启动,受伤者为了不耽误治疗,就只能自己先支付费用。之后凭借相关的医疗票据等证据,要求责任方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医疗费自然也不应由机动车一方支付。总之,交通事故后住院医疗费的支付要依据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保险情况等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