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医疗费应该由谁付?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在医院治疗,已经花了不少医疗费。我和对方都不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先垫付,还是对方来付,还是有其他的支付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交通事故医疗费的支付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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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支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事故责任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医疗费会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例如,交强险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有限的,如果在这个限额内,那么就由保险公司承担。 其次,如果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就要按照事故责任的划分来确定。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比如,双方都有责任,可能就会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医疗费。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也可以要求侵权人先行垫付医疗费。如果侵权人拒绝垫付,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支付医疗费。同时,如果受害人经济困难,也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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