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强险事故医疗费由谁垫付?

前段时间我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受伤需要治疗,涉及到医疗费垫付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这个医疗费到底该谁来垫付,是我自己先掏钱,还是保险公司会负责垫付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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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强险事故中,医疗费垫付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有义务垫付抢救费用。这些情形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当出现这些情况时,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其次,如果不属于上述由保险公司垫付的情形,一般来说,事故责任人可能需要先垫付医疗费。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不耽误伤者的治疗,事故发生后,车主出于人道主义和责任,往往会先拿出一部分钱来支付医疗费。之后,车主可以在后续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将垫付的费用进行报销。另外,如果受害人经济困难,无法自行承担医疗费,也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总之,交强险事故医疗费的垫付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既可能是保险公司,也可能是事故责任人,还可能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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