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逃逸后医疗费由谁负责?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逃逸了。我现在在医院治疗,医疗费已经花了不少。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医疗费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先垫付,还是有其他办法能让责任方承担,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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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发生逃逸情况,医疗费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若逃逸车辆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医疗费。例如,交强险对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有责情况下可能是一定的金额(具体以规定为准),在此限额内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逃逸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或者医疗费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此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就会发挥作用,它会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向逃逸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另外,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逃逸的责任方主张赔偿全部的医疗费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责任方应承担的赔偿数额。总之,交通事故逃逸并不意味着受害人的医疗费就无人承担,法律为受害人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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