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造成骨折该赔偿多少钱?


在交通事故未造成骨折的情况下,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伤害,对方需要给予的经济补偿。这里涉及到很多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就是你因为这次事故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等所有的花费。你需要保留好医院的各种票据,这些都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误工费,如果因为事故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计算误工费需要看你的收入情况和误工时间。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如果你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那么照顾你的人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要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 交通费,是指你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通常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为了帮助你身体恢复而额外补充营养的费用。一般根据你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因为事故住院了,就会有这部分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你实际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来计算。你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