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构不成伤残怎么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去做伤残鉴定后发现构不成伤残等级。可我在事故里受了伤,还耽误了工作,也产生了一些费用。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应该怎么赔偿我?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是怎么计算赔偿金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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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交通事故构不成伤残,赔偿义务人也需要对受害者进行相应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的。要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就得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且,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不过,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其次是误工费,它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话,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然后是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要是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接着是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且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要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会予以赔偿。 此外,如果因为交通事故给受害人带来精神痛苦,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具体数额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结合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身份、家庭背景、在案件中责任大小、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在合理范围内确定。 相关概念: 赔偿权利人: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赔偿义务人: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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