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会因受害人有医保而免责吗?


在交通肇事的情形中,肇事方不能因为受害人有医保而免除赔偿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对受害方因事故所遭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进行经济补偿的行为。而医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部分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表明,交通肇事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产生的,责任方有义务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医保的作用是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但它与交通肇事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医保支付的费用是基于参保人与医保机构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而交通肇事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即使受害人通过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也不能免除肇事方的赔偿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受害人因交通肇事受伤花费了10万元的医疗费用,其中通过医保报销了3万元。那么,肇事方仍然需要对剩余的7万元以及其他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如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进行赔偿。因为医保报销的部分是受害人基于自身的医保权益获得的,与肇事方的侵权责任无关。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医保支付并不影响肇事方的赔偿责任,而且医保机构在先行支付后还有权向肇事方追偿。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赔偿不会因受害人有医保而免责。受害人有权要求肇事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