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两天会有什么后果?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从报案和证据收集方面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发生交通肇事后,及时报案有利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查事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如果过了两天才处理,现场可能已经遭到破坏,一些重要的证据如刹车痕迹、车辆碰撞位置等可能难以还原,这会增加事故责任认定的难度。而且,一些目击证人可能因为时间推移而遗忘关键信息,或者证人难以寻找,这都对准确认定事故责任不利。 在责任认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肇事发生后拖延处理,可能会导致无法准确判断双方在事故发生时的行为和过错程度。例如,如果一方存在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由于时间间隔,酒驾证据可能因时间推移而消失,无法进行检测。对于逃逸的情况,法律规定更为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因为拖延两天使得原本不属于逃逸的情况,因无法证明而被认定为逃逸,会加重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在保险理赔方面,一般保险合同都要求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拖延两天报案,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为由,对部分损失拒绝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所以,发生交通肇事后,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避免因拖延时间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果已经过了两天,也要尽快向警方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