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该被判什么刑事罪名?


在我国,交通事故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主要有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个罪名。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以下情形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等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其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相当的危险性,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例如,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该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判断交通事故应被判何种刑事罪名,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遇到交通事故涉及刑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