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流程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流程如下:首先是拘留的决定与执行。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动,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发布的拘留证,而且执行拘留任务的人数不得低于两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这是为了保证拘留行为的合法性与规范性,防止随意拘留他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接着是通知家属环节。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是保障被拘留人家属的知情权,让家属能及时了解情况。 然后是讯问环节。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这样可以及时判断是否抓对了人,避免错误拘留。 如果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另外,检察院若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相关概念: 现行犯:就是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重大嫌疑分子:有比较大的实施犯罪的嫌疑的人。 串供:就是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串通,统一口径,以逃避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