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我想了解一下赔偿方面的事。我受了些伤,车也有损坏,想知道对方应该赔偿我哪些费用,是只赔修车费和医疗费,还是还有其他的赔偿项目,希望能详细了解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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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首先是人身伤亡赔偿: - 医疗费:就是为了治疗交通事故造成的创伤,在医院花费的必要费用,要凭医院的票据来计算。如果结案后还需要继续治疗,后续必要的治疗费用也得赔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误工费: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因误工而减少的固定收入来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参考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者同行业人均收入计算。这也是上述民法典条文里规定要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 护理费:伤者住院时,护理人员有收入的话,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来算;没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 残疾赔偿金:要是造成残疾了,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从定残那天开始赔偿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借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 丧葬费:按照事故地上一年度六个月的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 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凭票据支付。 -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凭票据支付。 其次是财产损失赔偿: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首先应当修复,如果实在不能修复的,就要折价赔偿。像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也是折价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对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受害人给予的收入损失补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由受害人抚养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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