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刮擦了一下,当时因为有事比较着急,就直接走了。后来才想到这可能算肇事逃逸,我很担心会被定罪。想了解下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定罪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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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定罪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简单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明确,“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另外,如果虽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逃逸者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仍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定罪,要综合考虑事故后果、责任认定以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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