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定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之前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刮擦,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后来一直担心这算不算是肇事逃逸,会不会被定罪。我想知道肇事逃逸定罪的认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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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中,第二条规定了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也就是说,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定罪,首先要看是否符合上述交通肇事的情形,同时还要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如果只是一般的小刮擦,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虽然可能也属于逃逸行为,但不一定会被定罪。不过,即使不构成犯罪,逃逸行为也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罚款、吊销驾驶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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