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剐蹭,当时因为有事比较着急,没停车就走了。现在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像我这种情况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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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交通肇事逃逸,需要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判断。 从主观方面来说,行为人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当事人明明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不想承担责任,所以选择逃跑。如果当事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而离开现场,那就不能认定为逃逸。比如,车辆轻微刮擦,声音很小,当事人确实没感觉到碰撞,正常驾车离开,这种情况主观上没有逃避责任的故意,通常不认定为逃逸。 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不限于马上离开事故地点,还包括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者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逃跑等情况。例如,肇事者先把伤者送到医院,在医院却偷偷溜走,这也属于逃逸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也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所以,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要结合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认定。像您这种情况,如果确实是因为没察觉到事故而离开,主观上没有逃避责任的故意,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证据和调查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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