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还会拆除老房子吗?
我家有套老房子,有点破旧但一直住着。最近听到一些拆除老房子的消息,心里有点慌。我想知道国家对于老房子拆除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还会不会拆老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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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否会拆除老房子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些公共利益的情形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等。 也就是说,如果老房子所在区域符合上述公共利益的建设需求,那么国家是有可能拆除老房子的。不过,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且将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同时,要制定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另外,如果老房子属于危房,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根据相关的建筑安全法规,政府也可能会采取拆除措施。但是在拆除之前,一般也会妥善安置房屋居住人员,并给予相应的合理补偿。 总之,国家拆除老房子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并且通常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涉及到老房子拆除,被征收人有权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补偿标准,并且在整个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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