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开车的时候好像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刮擦了一下,当时没在意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心里有点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啊?我想了解一下肇事逃逸具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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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具体在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一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比如,张三撞车后,明知道发生了碰撞,还是一脚油门开走了,这就是典型的逃逸。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有些车主可能觉得是对方的错,自己没责任就走了,但这也可能构成逃逸。三是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是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是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是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七是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八是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的。所以,如果只是轻微刮擦,当时确实没意识到,一般不认定为逃逸,但如果是应当知道发生事故却离开,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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