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赔付间接损失?


在交通事故中,关于是否赔付间接损失这个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可得利益的丧失或减少。比如,营运车辆因事故停运期间的停运损失、因车辆维修无法使用而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这些损失不是事故直接造成的财物损毁,而是由于事故的发生,使得受害人原本可以获得的利益没有得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虽然该条文没有明确提及间接损失,但对于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合理的间接损失,在司法实践中是可能得到支持的。 对于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车辆是营运车辆,在交通事故后产生了合理的停运损失,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 另外,对于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在维修期间,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租车产生的合理费用,一般是可以主张侵权人承担的。 不过,要获得间接损失的赔偿,受害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你要证明间接损失是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的,并且损失是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比如,营运车辆需要提供营运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据来证明停运损失的金额;非营运车辆要提供乘坐公共交通的票据或者租车合同、费用支付凭证等。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在一定情况下是会赔付间接损失的,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