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致伤但未残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但没有达到残疾标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要求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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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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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致伤但未残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赔偿的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的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这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需要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则根据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医疗机构会在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中注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以及营养期的大致时间。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如果您与对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支持您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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