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重伤人数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碰撞,导致对方车上有几个人受了重伤。我特别担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交通肇事重伤人数有没有啥具体规定啊,会不会因为重伤人数不同而有不一样的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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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重伤人数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是认定交通肇事罪以及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导致重伤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并且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就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对于重伤一人以上,但符合上述特殊情形的,同样也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所以,交通肇事重伤人数在法律的判定和量刑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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