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没办法正常上班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向责任方索要误工费呢?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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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一项可能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误工费指的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没办法正常工作,从而损失了工作期间应得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上班,少挣的那部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做出了规定。 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你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交通事故休息了一个月,那这一个月少拿的5000元就是你的误工费。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因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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