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主要赔偿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方需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赔偿内容。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事故造成了对方人员受伤,次要责任方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也就是治疗因事故所受伤害的费用,这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以及相关的费用票据来确定,比如门诊的挂号费、检查费,住院的床位费、药费等。误工费是指对方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时会根据对方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是指在护理伤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果是请专业护工护理,就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要是家人护理,可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来定。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根据对方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若伤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次要责任方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不幸导致对方死亡,次要责任方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关于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次要责任方按照其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次要责任承担的比例为20% - 30%,不过具体比例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