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以下是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首先,要关注认定书上的基本信息是否准确。这些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等。因为准确的基本信息是后续处理事故的基础,如果信息有误,可能会影响到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的执行。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其次,注意责任认定的比例和依据。认定书会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责任比例的划分直接关系到赔偿的份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的。例如,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他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此有明确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再者,要留意认定书中的救济途径。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有救济途径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最后,妥善保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理赔等后续事宜的重要依据。无论是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认定书都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所以,一定要将认定书保存好,避免丢失或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