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有房贷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有一套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贷该怎么处理,是继续一起还,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房子归属又该怎么定?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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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有房贷却要面临离婚时,处理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对于有房贷的房屋归属问题,在法律上,若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子归哪一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能够友好协商,确定房子归一方,那么这是被法律认可的。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其次,关于房贷的偿还问题。如果房子归属一方,那么通常剩余的房贷也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完全没有责任了。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若一方获得房子并继续偿还房贷,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是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例如,夫妻共同还贷50万,房屋增值了100万,那么另一方可能会获得(50万 + 对应增值部分)÷ 2的补偿。 此外,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那么可以将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款项偿还房贷后,剩余部分再由双方进行分割。总之,在处理有房贷的离婚问题时,双方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友好协商,妥善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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