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贷在离婚时该怎么办?


在离婚时处理按揭房贷,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首先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有按揭房贷的房产,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并且房贷也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么这套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房贷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处理时,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一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承担剩余的房贷。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已偿还的房贷金额以及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双方可以先确定房屋的当前价值,然后减去剩余未还的房贷,得出房屋的净值,再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给予另一方一定比例的净值作为补偿。 二是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出售,用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项偿还房贷,剩余的款项再由双方进行分割。在出售房屋时,需要注意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是如果双方无法就房屋的归属和房贷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购房时的出资情况等。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在婚姻关系中对家庭的贡献较大,法院可能会在房屋的归属和补偿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 总之,在离婚时处理按揭房贷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