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租住的房子双方都有居住权吗?
我和我爱人结婚后租了一套房子居住,最近因为一些矛盾,爱人想让我搬出去,不让我住这个房子了。我就想知道,在结婚期间租的这个房子,是不是我们双方都有权利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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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期间租住的房子,通常情况下双方都有居住的权利。这主要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权益问题。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个共同体。租住的房子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居住,双方基于婚姻关系和共同居住的目的,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使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生活中的事务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用于共同居住的租赁房屋,一方不能随意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利。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明确规定了居住的人员范围,且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这可能会对另一方的居住权产生一定影响。但即便如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求和法律规定的平等地位,另一方也并非完全没有居住权。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无故阻止另一方居住在租赁房屋内,被阻止的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比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在该房屋内的居住权利。 此外,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对租赁房屋的居住问题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但这种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总之,一般情况下结婚期间租住的房子双方都有居住权,但具体要结合租赁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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