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是不是假离婚?


分辨假离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婚姻关系解除的程序方面。只要双方遵循法定程序达成自愿离婚的共识,那么从法律形式上婚姻关系就解除了,这种解除行为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是正常合法的离婚流程,如果流程合规,仅从程序不能直接认定是假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配情况。一般来说,除非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因素,否则这类财产分割协议将被确认为合法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要是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不符合常理,比如一方几乎净身出户,又没有合理原因,就可能存在假离婚的嫌疑。 再者,从目的和后续行为判断。假离婚通常有一定目的,比如为了多获得拆迁补偿、逃避债务、获取购房资格等。像常见的“中国式假离婚” ,夫妻双方会出于满足一方或者共同的某些需求,共同决定采取离婚程序,并在实现目标之后再次办理复婚手续。如果发现夫妻为了这些目的离婚,且离婚后生活状态、情感交流等方面和离婚前变化不大,还计划等目的达成后复婚,那很可能是假离婚。例如为了多拿拆迁补偿而离婚,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生活上相互照顾,就有假离婚的迹象。 另外,假离婚还包括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这两种情况。通谋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其特征有双方无真实离婚意思、以离婚为手段达到特定目的、双方恶意串通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具有暂时性等。欺诈离婚是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受欺诈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伪造或隐瞒事实,欺诈方并无复婚意思。 相关概念: 通谋离婚:婚姻当事人双方为共同或各自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欺诈离婚:一方为达真正离婚目的,用欺诈手段骗对方先离婚后复婚,从而使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