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的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遗产继承这方面的规定。家里老人还在世,有个子女已经去世了,就想知道这个去世的子女还能不能继承老人以后的遗产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这其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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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的子女一般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这是因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当子女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就已经消灭,也就无法再作为继承人去继承父母的遗产。 不过,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去世子女有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晚辈血亲 ),这些晚辈血亲可以代替去世的子女继承其应得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举例来说,老张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先于老张去世,大儿子有一个儿子小张。当老张去世后进行遗产分配时,如果是法定继承,小张就可以代替他已经去世的父亲,继承老张的部分遗产 。 同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相关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就是一个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理解就是在法律上能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代替他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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