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否能取得居住权?
我租了套房子,住进去后听朋友说租房不一定有居住权。我有点懵了,租房不就是为了住吗?怎么会没居住权呢?我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讲,租房到底能不能取得居住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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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它是一种用益物权,通俗来讲,就是你虽然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合法地居住使用这个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程序,其中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是关键的环节。 而租房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关系。当我们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后,我们获得的是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这种权利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相关规定的保护。虽然租房可以让我们在租赁期限内居住在房屋里,但它和居住权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租房行为并不会使租客取得居住权。因为居住权需要专门进行设立和登记,而租房合同通常不会涉及居住权登记的内容。不过,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为承租人设立居住权,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居住权登记,那么承租人就可以取得居住权。 总结来说,通常的租房只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不代表取得居住权。只有在满足居住权设立和登记的法定条件时,租客才可能拥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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