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骨折交警写成轻微擦伤是否对赔偿有影响?


在交通事故中,交警记录的事故情况对后续赔偿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实际是骨折,交警却写成了轻微擦伤,这很可能会对赔偿产生影响。 首先,从赔偿的依据来看,赔偿通常是根据伤者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的。骨折和轻微擦伤的治疗费用、康复时间以及对伤者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而确定赔偿金额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伤者的伤情。骨折往往需要更多的医疗费用,比如手术费、康复治疗费等,还可能导致伤者误工时间更长,从而产生更多的误工费。但如果交警记录为轻微擦伤,保险公司或责任方可能会以此为依据,只按照轻微擦伤的标准来赔偿,这显然无法弥补伤者因骨折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其次,关于证据的作用。交警的记录在事故处理和赔偿过程中是重要的证据之一。虽然伤者可以通过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真实伤情是骨折,但如果交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会增加伤者维权的难度和成本。比如在与保险公司或责任方协商赔偿时,对方可能会对交警记录以外的证据产生质疑,要求伤者进一步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证明自己的伤情,甚至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赔偿纠纷。 所以,当发现交警记录的伤情与实际不符时,伤者应该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要求其更正记录。如果交警部门拒绝更正,伤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伤者要妥善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赔偿过程中证明自己的真实伤情,争取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