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没有谅解书会如何判决?


在交通肇事罪中,没有谅解书时法院的判决需要依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没有谅解书的情况,如果肇事者的犯罪情节较轻,比如只是造成了一人轻伤,并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具有自首情节,那么即使没有谅解书,法院也可能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这是因为自首属于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然而,如果交通肇事的情节比较严重,例如造成了多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等恶劣情节,那么即使没有谅解书,法院也会依据法律规定,在相应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判决。比如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就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而且,没有谅解书意味着肇事者没有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原谅,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肇事者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较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高,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不会从轻处罚。 此外,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其他一些因素,如肇事者的赔偿能力、是否积极赔偿等。如果肇事者有能力赔偿但拒不赔偿,这也会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总之,没有谅解书并不一定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判决结果,但它是法院量刑时会考虑的一个因素。最终的判决还是要综合全案的各种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