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肇事逃逸后,逃逸者需要赔偿的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几大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造成对方受伤,需要赔偿医疗费,这就是受害者为了治疗伤病而花费的各种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算在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护理费是指受害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则是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受害者恢复身体而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受害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费用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同时,还可能需要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这是受害者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 要是不幸造成对方死亡,逃逸者需要赔偿丧葬费,也就是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支出的费用。还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另外,还可能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这是对死者生前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补偿。 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如果事故导致对方车辆等财产受损,需要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如果车辆无法修复,要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对于车上装载的物品等其他财产损失,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