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法律有什么规定?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刮蹭了,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想想挺担心的,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法律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到底有什么规定呢?会不会有很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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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即使逃逸了,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还是跑不掉,保险会在一定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还是要责任人来承担。 其次,在行政处罚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一旦逃逸被认定,不仅会面临罚款和拘留,还会失去驾驶资格。 最后,在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肇事逃逸造成了严重后果,就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在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方面,都有明确且严格的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处理,而不是选择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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