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退团退费有哪些规定?


旅行社退团退费规定是保障消费者和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下面从不同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基础。它规定了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一般性规则,旅游合同也受其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同时,《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也对旅行社退团退费的情况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在退团时间方面,不同阶段的规定不同。如果是在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根据《旅游法》,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必要费用包括旅行社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比如,旅行社已经为游客预订了不可退改的机票、酒店等费用,这些会从游客缴纳的费用中扣除。而如果是距离行程开始时间越近提出退团,扣除的费用可能会越高。因为旅行社可能已经为此次行程做了更多不可挽回的安排。例如,在出发前一天才提出退团,旅行社可能已经无法取消酒店预订、无法退还已经支付给地接社的费用等,那么扣除的费用比例可能会达到较高水平。 要是在旅游行程中提出退团,对于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比如,行程中原本安排了三天的景区游览,但游客在第二天提出退团,那么第三天未发生的景区门票、导游服务等费用,旅行社应该退还。但对于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经完成的住宿、交通等费用,旅行社是不会退还的。而且,由于游客中途退团可能会给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带来一定的不便和损失,旅行社可能会要求游客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旅行社原因导致的退团。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如果是旅行社自身的过错,比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变更行程等导致游客退团,那么旅行社不仅要退还全部费用,还可能需要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向游客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例如,旅行社擅自将三星级酒店改为二星级酒店,游客因此要求退团,旅行社除了退还全部费用外,还可能要根据差价和违约情况给予游客相应的赔偿。 此外,消费者在遇到旅行社退团退费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旅游合同、缴费凭证、与旅行社沟通的记录等。如果与旅行社协商不成,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之,了解旅行社退团退费规定,能让我们在遇到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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