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旅游合同中存在哪些免责范围?

我准备跟旅行社签旅游合同,听说合同里有免责条款,但不太清楚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我担心自己签了合同,到时候遇到问题旅行社以免责条款为由不管,想知道这些免责范围到底有哪些,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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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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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中的免责范围指的是在旅游活动里,旅行社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特定情形下无需对游客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法定的免责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发布禁令、征收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若因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行程无法按计划进行,旅行社通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旅行途中遇到突发地震,导致部分景点无法参观,旅行社可免除相关责任。 其次是约定的免责范围。这是旅行社和游客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过,这些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排除游客的主要权利、加重游客的责任。常见的约定免责情形有游客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害。比如游客不听从旅行社的安全提示,擅自脱离团队行动,从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旅行社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免责。另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若旅行社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协助义务,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免责。比如旅游大巴因其他车辆违规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旅行社若已对运输公司进行了合理选任和监督,可能部分免责。 需要注意的是,旅行社对于免责条款有提示和说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旅行社没有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致使游客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游客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所以,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游客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若有不理解的地方,应要求旅行社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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