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肇事逃逸后会怎么处理?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蹭了一下,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走了,后来听说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我特别担心,想知道一旦被认定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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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损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如果肇事逃逸的情节相对较轻,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就会面临罚款和可能的拘留处罚。 要是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就更为严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此外,肇事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不能因为逃逸而逃避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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