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限是多少?
我找了份新工作,公司说有试用期,但没说具体多久。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不同情况下试用期最长能有多久,怕公司随意延长我的试用期,损害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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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简单来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单位看看你是否能胜任工作,你也可以看看单位是否适合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做了明确规定。该法第十九条指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比如,你和公司签订了为期8个月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最多只能是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签订的合同是1年零6个月,试用期最长就是2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合同。当你和公司签订了这样的合同或者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多也只能是6个月。 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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