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骑三轮车时不小心闯了红灯,和一辆机动车撞上了。现在双方就责任认定有分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划分责任的呢?是我要负全部责任,还是机动车也会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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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轮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的情形中,责任划分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的问题。首先来了解一下交通责任划分的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责任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而言,三轮车闯红灯属于明显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这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果机动车一方在整个事故中没有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正常行驶、遵守信号灯、保持安全车速等,那么三轮车驾驶者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一方也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责任划分就会有所不同。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酒驾、没有按照规定让行等,那么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交警会根据双方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来具体划分责任,可能是三轮车主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也可能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闯红灯是比较严重的过错行为。 当发生此类事故后,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的痕迹、车辆的损坏情况、监控视频、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和判断,最终依据法律法规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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