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月内出两次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我一个月内遭遇了两次交通事故,第一次是和私家车碰撞,第二次是被公交车追尾。现在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赔偿的事情,想了解赔偿的流程、责任认定对赔偿的影响,以及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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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月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时,赔偿问题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赔偿的相关内容。首先是责任认定,这是赔偿的基础。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结合现场情况、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来确定事故责任。该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接下来是赔偿流程。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例如,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当事人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若仍有不足,就由侵权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关于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涉及财产损失,例如车辆维修费用、车上物品损失等,侵权人也需要进行赔偿。总之,一个月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要根据每次事故的责任认定,按照相应的流程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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