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车都逆向行驶,后面骑车人把前面骑车人撞伤,责任该怎么划分?


在这种两辆电动车都逆向行驶,后面骑车人把前面骑车人撞伤的情况中,责任划分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里的“作用”可以理解为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推动力量大小;“过错的严重程度”则是看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的恶劣程度。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虽然这里说的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但责任划分的原理同样适用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对于这起两辆电动车都逆向行驶的事故,通常情况下,双方都存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后面的骑车人把前面的骑车人撞伤,说明后面骑车人可能存在观察不仔细、车速过快等问题,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可能相对更大一些。所以,后面骑车人可能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前面骑车人存在突然变向、刹车等其他影响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也可能会影响责任的划分,有可能双方被认定为同等责任。最终的责任划分要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