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有哪些类型?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建立婚姻关系。以下是重婚行为常见的类型: 法律重婚:这是指前一段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行为。比如,甲已经和乙登记结婚,在没有和乙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和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这就构成了法律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甲的第二次结婚登记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事实重婚:即前一段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例如,丁在和戊结婚后,又和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他们一起参加社交活动,以夫妻身份出现在亲戚朋友面前,共同抚养子女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其中对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在一定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重婚认定中,这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也会被视为重婚行为。 此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构成重婚。比如,庚知道辛已经结婚,但还是和辛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庚也构成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表明重婚不仅在民事上是无效的婚姻行为,在刑事上还可能构成犯罪。 总之,重婚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损害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无论是法律重婚还是事实重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解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婚姻权益,也能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