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有哪几种?


在民事诉讼中,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委托权限的不同,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主要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类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般授权模板。这种模板赋予受托人较为常规的诉讼权利,通常包括代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但这些权利并不涉及对实体权利的处分。简单来说,受托人只能进行一些程序性的操作,不能决定案件的关键走向,比如不能自行决定是否和解、撤诉、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所以一般授权的情况下,受托人没有上述特别授权的权限。 特别授权模板。该模板赋予受托人更大的权限,除了包含一般授权的所有权利外,还可以对实体权利进行处分。常见的特别授权事项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这些行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实体利益,因此需要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特别授权的具体事项。特别授权的存在,是为了让当事人在无法亲自处理诉讼事务时,能够更全面地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需要受托人进行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行为,就必须采用特别授权的方式,并在授权委托书中详细写明具体的授权事项。 此外,在制作授权委托书时,无论选择哪种模板,都要确保内容清晰、准确,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内容。同时,授权委托书需要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提交给受诉人民法院。这样才能保证授权委托书的法律效力,使受托人能够合法、有效地代表委托人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