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加刑包括哪几种?

我最近了解到刑事处罚里除了主刑还有附加刑,但是不太清楚附加刑具体都有哪几种。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中,刑事附加刑的种类有哪些,每种附加刑都有什么特点和适用情况呢?
展开 view-more
  • #刑事附加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刑事附加刑的种类: 首先是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和贪利性质的犯罪,以及少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比如,在一些经济诈骗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这意味着犯罪情节越严重,罚金数额可能就越高。 其次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它通常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等。依据《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等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有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也有终身剥夺等情况。 再者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最后是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